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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条例》,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维护和更新。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全年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276条,“铜陵文旅”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要求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动态新闻和重大、突发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公开格式进行调整,确保符合要求。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宣传群众、引领社会正能量作用,“铜陵文旅”抖音账号现有粉丝3.7万余人,2024年共发布图文、视频308条,及时转载央媒重要报道和铜陵文旅热点事件,为铜陵文旅正能量发声,起到良好的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作用。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细化政务公开测评标准,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公开整改清单、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量偏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推进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强化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文旅重点领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对接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学习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