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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t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126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均全面、及时披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监督保障等版块信息1516条,在“铜陵人社”公众号发布信息608条。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模块,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就业招聘、社会保障等服务类信息。落实“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政务服务办理,将人社重点工作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效。同时,我局通过在线问答、政策解读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在政务公开网主动回应19次、互动回应13次,增强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做到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个人型依申请公开申请10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完整,及时满足了申请人的信息需求,且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发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等新型平台,根据工作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更新“仲小丫”普法宣传品牌,2024年共推送52期“仲小丫”说法栏目(总计134期),用“以案说法”形式进行生动宣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氛围。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紧密贴合省人社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使信息更加易于查找和理解,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一方面,完善内部组织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从内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社会评议。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督促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2
(七)总计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栏目公开频次较低。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通过加强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组织政策解读人员培训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对更新频次较慢的栏目负责科室、单位进行督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