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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来源:铜陵市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gaj.tl.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南道1307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83503/0562-2683410电子邮箱:tlsgajzhzx@sohu.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透明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审查审核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对提请依法申请公安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事项,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要求,及时答复当事人诉求因公安工作需要,属于工作机密或警务秘密,不属于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取得理解支持。2024年,我局共收依申请公开信件14件,其中,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结,1件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对发布的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确保严谨、规范、准确。同时,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工作规范,加强对涉密网络和存储设备的检查,确保保密信息无泄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公安政府网站建设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板块模块功能提供一站式浏览,对依法申请的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办理进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培训,2024年度市局举办10期政务公开专题调度会,通过总结学习内容,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8

行政强制

1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驳回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充分认识宣传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通过内部刊物、宣传栏、办公系统等,积极探索新渠道,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准确、严谨、全面。

(二)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深。通过定期组织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享典型案例、处理经验,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业务办理流程有待优化,畅通业务办理沟通渠道,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统一答复格式,明确内容要素,建立办理流程监督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特色工作

1.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打破警种界限、窗口属性和数据壁垒,实现窗口缩减、设备整合、警力精简,有效解决传统服务窗口职能单一、忙闲不均、群众办事需往返跑等问题二是统一窗口服务标准。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各层级综合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实现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请材料、承诺时限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各警种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同标准审批、无差别办理。同时,通过“举手迎、笑相问、双手接、快速办、耐心答、提醒核、目光送”七步法,进一步规范窗口接待用语、动作标准三是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枫桥式”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选活动,充分挖掘身边最直观、最可感的鲜活榜样,以及有亮点、有特色的典型事例,全力推进窗口服务提质增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依托数据赋能,延伸服务场景。一是拓展“无证明”新应用。在统筹公安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等信息基础上,创新将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公安“无证明”办事系统,实现群众“无证明”办事。二是搭建铜陵公安“智慧服务”平台。统一业务系统入口,提升办事效率;汇聚并分析各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数据,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效能。三是持续推进“一照通用”。研发“一照通用”系统,供群众随时调取6种规格照片,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实现“一张照片”在涉及“人像”事项领域“全域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