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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来源:铜陵市教体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27余条信息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结率达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安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深入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推介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工作交流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6.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些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存在“有就行”的思想误区,同时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度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改进,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