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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来源:铜陵市信访局 字体:[ ]

铜陵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分别从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总结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铜陵市信访局办公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569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5880844,电子邮箱:tlxfjb@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信访局持续加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要限要求,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信访要闻、通知公告等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栏目分类科学,各项信息全面归集,集中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根据流程,纸质版向申请人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质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等多种媒介,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信息公开氛围,主动正面发声,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抓住重要、敏感时间节点,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密性和专业性我局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数据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会议,积极参与每季度政务公开互查并做好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整改网站疏漏,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减栏目设置,强化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平台阵地宣传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市信访局加强信息审核,严格落实宣发稿件“三审制”,按照一般综合信息、重要工作要闻、转发转载新闻、涉密涉私信息等做好分类整理,发布前按照审核发布制度再次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要求,重要敏感性事件由一把手签字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人员能力仍需提升,需要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务公开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意识。二是平台建设仍需加强报送的稿件动态信息类较多,总结类稿件较少,需要进一步丰富平台内容,提高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全面性强化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养,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