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t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126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监督保障等版块信息2028条,在“铜陵人社”公众号发布信息825条。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根治欠薪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布招聘信息、认证提醒等民生服务信息。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集成服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整体质效。同时,通过在线问答、政策解读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回应关切”栏目信息46条,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服务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个人型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页申请5件,信函提交1件,上年结转答复1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完整,及时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且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新增“根治欠薪”“优化政务服务”等子栏目,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建设,根据工作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创新开设“铜小保说社保”栏目、持续更新“仲小丫”普法宣传栏目,2025年共推送“铜小保”栏目47期,“仲小丫”说法栏目51期。打造“铜小保”IP形象,以对话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工伤报销申请、养老保险参保、查询缴费年限等社保问题。“仲小丫”则以案例形式解读政策法律,告知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途径、方式方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领导推进、业务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评议,持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传播效果有待增强,部分解读内容未能完全契合群众通俗易懂的需求。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呈现方式较为单一。针对以上问题,主要通过提升解读实效,围绕群众关心的高频政策,争取采用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增强吸引力和可读性。压实栏目管理责任,明确各栏目更新周期与质量要求,加强日常监测和督促,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