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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夯实公开基础,做好常规信息及时发布。对机构人事、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安排及决策部署落实进展等法定公开内容,做到及时、规范发布,保障公众的基础知情权。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关键领域精准发布。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及时发布交易全流程信息。全年通过法定平台累计发布交易信息1万余条,有力提升了市场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维度,强化互动交流与公众参与。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实地体验交易流程与服务,有效增进了理解与信任,提升了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把信息质量安全关。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运维,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全流程监测与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且安全无泄密。

二是深化平台集成,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推行项目全周期信息“一页式”公开,实现从项目登记到见证书发放共13个环节集中展示,极大便利市场主体一站式查询与办理。

三是拓展公开维度,以信息透明促服务优化。全面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招标文件在线预公开,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服务的积极作用。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目前政务公开平台主要是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本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法定媒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统筹调度与部署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学习传达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特点,将政务公开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清单》,对日常信息公开与重点领域(如交易公告、成交结果等)信息公开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强化内外结合的督查与问题整改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对内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互查互促机制,相互提醒、共同完善;对外主动接受市政务公开及第三方机构的监测评估。对各方反馈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持续提升公开质量。

夯实互联互通的技术支撑保障机制。注重以技术赋能政务、信息公开,持续维护和优化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对接与互联互通,确保关键信息及时同步,从技术上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与合法性,为透明高效的交易环境提供稳定可靠的底层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多样性有待加强。因单位职能定位无政策制定权和监督管理权,对于非本部门制定的政策,主要以转载传达为主,结合交易服务一线实践进行差异化、情景式解读的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与业务服务的融合度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公开仍不够细化直观,与市场主体“看得懂、用得上”的便利化需求存在差距;运用数据智能技术实现信息精准匹配与主动服务的实践探索仍需深化。三是对标一流标准尚有进步空间。在交易全流程数字化见证、数据要素深度开发与应用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提升潜力;“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的参与广度与社会效应还可进一步扩大,借助新媒体等渠道收集诉求、反馈结果的双向互动长效机制仍不完善

下一步,我中心将聚焦短板弱项,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以深度融合促服务提升。将政务公开要求更深融入交易服务各环节,持续优化项目信息“一页通览”功能,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公开、评审得分情况公开等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二是以方式创新促理解认同。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探索运用短视频、图解、在线宣讲、案例剖析等多元形式,开展形象生动、接地气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关注回应,提升政策传达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三是以强基固本促长效发展。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职队伍能力建设,健全内部考评与激励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牢牢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不断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助力全市发展环境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中心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