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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实际,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础目录,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5条。
一是全流程公开交易监管信息。对交易监管过程中不涉密的信息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奖惩、投诉处理等监管信息全面公开,有力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定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公开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全年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1条。
三是深化行政决策公开。发布《铜陵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人主体行为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图文解读、面对面宣讲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强化公众参与,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发布前通过座谈会、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1件按要求答复,1件因申请人撤销终止处理。本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建立“起草-审查-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准确性审核。二是加强无关无效信息清理,全年清理无效冗余信息67条,确保公开信息“含金量”。三是统一政策文件格式规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提升信息发布权威性和一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网站搜索功能,开设政务公开专栏,联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信用铜陵”网站等渠道,实现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市公管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和各科室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25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差异化解读不足,政策与实际应用场景结合的解读内容较少。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事项清单,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优化信息分类和呈现方式,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宣传方式创新不足,信息公开线上线下融合不充分。将依托新闻发布会、政策进企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日等形式进一步拓宽线下公开渠道,同时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网站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