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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地震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铜陵市地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地震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市地震局官网发布信息195条,其中40条信息被省地震局官网采用,8条工作信息被中国地震局官网采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68条,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位居全省地震系统前列。同时,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有效信息149条其中10篇专题报道被市政府官网“政策咨询及宣讲”栏目刊发;经验交流材料《打造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前沿阵地”》获“监督保障”专栏推介;6篇经验做法材料被省地震局在全省推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收到申请0件,尚未办理0件,已经办理了0件,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地震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明确由局震防科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回头看”及清理工作,累计清理冗余、无效信息160余条,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的“含金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地震局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局微信公众号传播力、互动性持续增强,连续三年联合市教体局同步推送《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实现科普宣传精准送达。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深入社区、商圈、学校等场所,通过设置展板、发放手册、举办讲座、播放视频等形式,推动政务公开与科普服务深度融合,切实打通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

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月度自查、季度互查、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全年组织参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0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连续14年参加《行风热线》直播栏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搭建政民互动桥梁。将政务公开融入业务实践,成功举办第二届“防震减灾 你我同行”科普短视频大赛、全市中小学生“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绘画大赛等品牌活动。创新打造“铜娃”科普IP形象及《地震云真的能预测地震吗?》《真假对决·地震科普版〈无间道〉》等系列优质原创短视频,在国家级、省级平台展播,显著提升防震减灾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面向公众需求的信息供给精准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确保信息发布全面及时的同时,如何更精准地研判并满足社会公众不同类型防震减灾信息(如避险指南、工程项目指引)的深层需求,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用价值的“信息产品”。

二是线下政民互动渠道的多样性与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举办频次相对有限,形式也较为集中,在如何吸引更广泛的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年群体主动参与,以及探索更多常态化、小型化的互动场景方面,尚有持续探索与深化的潜力。

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众需求,拓展信息载体,扩容体质,赋能增效。一是实施信息供给“提质”计划,加强公开信息内容的分类整理与深度加工,推出系列专题服务指引,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获得感。二是在继续办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防震减灾科普“六进”、重点时段宣传契机,探索开展形式更为灵活、主题更加聚焦的“云参观”或专题体验活动,以更便捷、更具趣味性的方式,拉近与社会各界的距离,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亲和力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