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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铜陵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市供销社在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80条,其中,机关简介信息3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政策咨询及宣讲信息5条,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招标采购信息5条,规划信息3条,回应关切信息14条,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信息27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彰显工作实效。

2025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现场或电话、微信咨询50余次,内容涉及供销大集茶博会参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人事档案查询改制企业职工待遇发放等。我社均能予以及时答复,对少数不能立刻解答的问题,联系业务科室查实后再予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市供销社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政策文件库统一发布需公开文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调研、走访包保户等途径,宣传党和国家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加强政民互动。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通过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省为企服务平台等渠道,积极受理群众、改制职工、农业企业等咨询、投诉和建议,维护政府公信力。三是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强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敏感信息筛查与个人隐私保护,严格信息审查,防范内容差错和泄密风险对发现的错链、错敏词,均能迅速、准确修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供销社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础目录及时调整本部门目录,优化整合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铜陵供销”微信公众号2025年发布信息100余篇,及时转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会议动态信息,跟踪发布服务“三农”、招商引资、调研走访等活动信息,方便群众、农业企业、基层社等查阅、了解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市供销社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1次,组织人员参加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3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部署会2次、上半年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培训会1次,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加深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议审查标准、工作规范流程的理解,将会议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农民群众的互动不够多,未能挖掘其在汇聚民智、凝聚共识方面的潜力;二是在完成日常信息公开之外,对打造特色亮点思考得不多。

2026年,市供销社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供销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是持续规范解读程序对主动公开的、涉及重大民生事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完善文件的解读材料、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开展情况二是不断提升公开质效支持工作人员参加外部学习交流,借鉴先进单位经验。通过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季度互查等方式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再上台阶。三是主动探索公开亮点围绕农民、市民、基层社、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等关心关切,摸索互动性更强、更有吸引力的信息公开方式,以政务公开新成绩为乡村振兴工作大局添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做法是:召集农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200余家基层供销社,牵头成立全市供销系统农资保供联盟,搭建全市农资供需交流平台,共享农资集采集配法规政策,推进集采服务从“零散采购”转向“批量集采”,从“现场选品”拓展到“源头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