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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铜陵市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铜陵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gaj.tl.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公安局联系(地址: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南道1307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83410,电子邮箱:tlsgajzhzx@sohu.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铜陵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铜陵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铜陵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聚焦社会关切和公安核心职能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铜陵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严格落实审查审核要求,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机制。对于提请依法申请公开,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事项,按照接受-审核-分类-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及时答复当事人诉求;对于因公安工作需要,属于警务秘密、不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取得理解与支持。2025年,铜陵市公安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办结,其中,3件为转办件,1件为上年度结转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铜陵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公开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对涉密网络和存储设备的检查,及时更新失效信息、完善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公安政府网站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聚焦治安管理、执法公告、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核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群众诉求回应的及时性,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提升队伍保障能力。2025年度市局组织人员开展政务培训6次,通过总结学习内容,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6

行政强制

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9.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驳回

诉讼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对“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存在被动的惯性思维。将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思想引导,提升主动公开的自觉性。

(二)业务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工作人员面对复杂信息公开申请时,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诉求的专业性不足。将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覆盖相关工作人员,提升精准处置能力。

(三)部分衔接环节有待优化。在信息公开的个别环节存在沟通衔接不畅,流程闭环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足。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环节责任清单和时限要求,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提升信息公开全流程运转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特色工作

一是改革创新,拓利企之路。通过整合设备、交叉授权、业务培训,在全省率先构建1+4+34三级综合窗口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市级公安窗口,将各警种分设的23个职能单一窗口,整合为8个综合窗口,通过改革窗口缩减37%,警力精减36%,群众平均等候时间缩短10分钟以上。《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安徽新闻联播等中央、省级媒体对改革成效集中宣传报道。

二是精准服务,扬助企之帆。依托省厅移动警务平台,自主研发移动式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打造集事项受理、政策宣传、疑难解答、现场帮办等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多要素、多领域覆盖的政务服务直通车,变传统坐班式被动服务为上门式主动服务,实现服务直通、窗口直通、政策直通已累计开展专场服务40余次,服务群众1.2万余人次。被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评选为2025年度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警务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