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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来源: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615010,电子邮箱:tlssthjj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社会经济发展脉搏与民众关切热点。响应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年初精心规划并逐一实施了全年新闻发布会方案,成功举办了三场关键发布会: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铜陵市2025年前三季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同时,整合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同源发布、多端呈现。升级官网信息公开专栏,根据要求对专题板块,优化检索功能进行优化。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原创内容占比,增强信息传播力与互动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及时办结率达100%。

在依申请公开申请时,我局第一时间对申请事项进行全面细致了解,并积极与申请人保持密切沟通,从解决群众困难的角度出发,及时予以规范化回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提质增效

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审查流程。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优化升级

整合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同源发布、多端呈现。升级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获取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提升原创内容占比,增强信息传播力与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并公开我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专题培训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2025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受工作调整影响,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存在变动频繁的情况,新任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条例要求、操作规范、重点任务掌握不够熟练二是各科室之间信息协同联动机制不够顺畅。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业务轮训小课堂,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建立标准的工作流程,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从“有”向“优”、从“量”向“质”转变。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重污染天气应对、排污许可管理等核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针对性。二是创新解读回应形式,探索运用新媒体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健全舆情预判机制,提前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舆情风险。三是加强技术赋能,探索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舆情监测、信息管理、公众互动的智能化水平,切实以政务公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