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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s://zrzyhghj.t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大道北段1030号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邮编:244000,电话:0562-281314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积极响应、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条,总点击量达276186人次,涵盖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林业发展等核心业务领域。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标准、责任科室三要素,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根据省、市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市局基础公开目录与重点领域目录;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采用短视频、“大白话”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铜陵市应急测绘保障预案》解读入选全省优秀案例,2篇解读材料获评市级优秀案例;四是加强政民互动:全年举办7场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政策进社区、沉浸式体验、“专家谈”、“跟着古树去郊游”等多样化活动,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51件,其中2件为上年度结转件,结转下年度5件,答复率保持100%,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构建覆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格式统一;三是审慎开展审查清理,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清理过期或无效信息,保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功能。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公开平台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任务分工与标准,制定并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及责任分工》,精准界定公开内容、时限标准与具体责任科室,形成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的工作闭环;三是建立协作与更新机制,建立“科室联动+定期更新”的协作机制,加强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四是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采用“日查看、周汇总、月通报”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的双重核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强化学习交流培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2025年度市局举办2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参加培训会议9次,通过学习交流不断充实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2
1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深化不足问题,部分公开信息仍侧重于结果呈现,决策前的背景研究、专家论证等过程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将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动态更新并细化主动公开目录,重点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项目审批等事项的全链条、全过程信息公开。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与流程规范,明确过程性信息公开标准。
2.解读形式创新与精准性有待加强:尽管已有优秀案例,但整体上解读形式的多样性、吸引力以及对于不同受众的精准传播能力仍需提升。将持续创新解读与公开方式:积极运用新闻发布、短视频、图文直播等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对解读材料质量的审核,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