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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委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财务信息、综合管理等内容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2025年度,我委严格遵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其中,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会等专题会议4次,发布部门政策文件配套解读材料3份,确保政务信息传递及时、内容透明,充分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委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受理相关申请7件。经合规审核,依法予以公开6件;1件因申请人主动提出不公开诉求,按规定流程妥善处理。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效良好。

(三)组织领导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结合人事调整与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层级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政务服务等关键领域,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涵。以群众关切为导向,将社会关注度高的核心事项列为公开重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核” 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核查,及时补缺补差,持续优化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对重点领域信息的细化程度不够是信息公开的传播覆盖面与公众知晓度偏低,宣传推广方式较为单一。相关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不足解读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是聚焦重点领域。紧扣委中心工作,持续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重点抓好重大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重大项目批准实施进展、“三公”经费及部门预决算等关键信息的精准公开。是加强主动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丰富解读形式,针对政策调整、项目推进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图文解读、视频宣讲等通俗化方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与易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