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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铜陵市广播电视局、铜陵市文物局) 字体:[ ]

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铜陵市广播电视局、铜陵市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s://wlj.t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501号,电话:0562-2864784,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旅游信息以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信息发布、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年度重点任务,我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职责。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154条,通过“铜陵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98条,通过“铜陵文旅”微博发布信息636条,“铜陵文旅”抖音账号2025年视频播放量2721万次,全面宣传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进展,生动展现文旅动态,特别是针对文旅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文旅融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定期梳理删除无效信息,开展错敏信息排查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维护,确保信息质量和更新频率。推进“铜陵文旅”新媒体宣传矩阵建设,及时转载央媒重要报道和铜陵文旅热点事件,为铜陵文旅正能量发声,起到良好的宣传推广和舆论引导作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回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细化政务公开测评标准,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科室,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公开整改清单、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市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在发布格式上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推进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和做法,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工作意识,各科室密切配合,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成为一项常态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事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对接省文旅厅,学习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