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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来源: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附件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与木鱼山大道交叉口铜陵市总工会大厦6楼,电话:0562-5881193,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完善机关单位与公众参与制定机制,继续做好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和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政府会议。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脱贫、助力城市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明事项清单公开。统筹做好我局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我局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城管执法局网站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新增了"应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项目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监督保障"等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以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为组长的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局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盯重点栏目政务公开工作,狠抓工作目标落实。针对2019年市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逐项分解到各牵头科室和局属单位,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工作有部署、任务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形成城管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多次参加市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会,专题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涉及政务公开的业务科室及政务公开的经办同志自主学、反复学,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对照《条例》明确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及时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目录发布的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24

 31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政策解读、主动回应、规划计划等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2020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科室、部门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继续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发布解读必须同步”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发布,鼓励各科室、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三)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及时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话题,及时回应热点舆情,主动解疑释惑,增进理解支持。

 (四)落实公开考核监督。依托市数据资源局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整改,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