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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网址: http://csglxzzfj.tl.gov.cn/xxgk/)。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tl.gov.cn/openness/)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铜井西路2229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5881193,电子邮箱:tlcgjbgs@163.com)。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各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2021年全年主办、协办建议提案办结数量37件;通过铜陵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62期,196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0条;公布行政许可24个、行政处罚46个、行政复议24个、无行政强制的事项。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诉讼的情况。二是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全面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牵头职责,细化公开标准和细则。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建筑垃圾治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行深入解读。对《铜陵市薄弱区域和薄弱地段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铜陵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0-2030年)》进行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四是着力提高城管环卫基础信息公开质量。重点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注重在媒体上发布解读信息,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拓宽信息政策形式,提高可读性、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发布各类信息,做好规范有序、准确高效,切实满足政务公开要求,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先后制定了《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的通知》、《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各项制度,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及时进行任务分工,完善各栏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争先进位。结合第三方测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标准,举一反三,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并做好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和传达,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强化政务公开服务制度和经费保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网、局门户网站、铜陵城管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和栏目建设。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站栏目更新慢、发布内容含错别字、错链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实行层层落实,逐级追责责任制,对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社会评议工作。2021年,市城管执法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 政务公开内容有时候更新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没有突出工作的前期部署、开展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数量不够,质量不够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 解读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运用还不够广泛。
  3. 部分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发布格式不够整齐统一,在方便群众查阅,提升查询体验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 将对各栏目发布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统一发布格式,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做到栏目定期保质保量更新。
  2. 借鉴其他地市、其他市直部门的成熟经验,结合本部门工作特色,对公开内容、方式进行改进。
  3. 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进一步统一认识,提升工作水平。
  4. 运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解读本部门出台的政策。
  5. 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