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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铜陵市教体局 字体:[ ]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铜陵市教体局门户网站(https://www.tl.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year/683/2021.html)“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电话:0562-2832980,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体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编制并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涵盖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任免、机构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继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年通过不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2条,不断提升教育政务新媒体影响力,打造协同联动力。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审查、答复、备案存档等工作流程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权利。2021年,市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次,按时限要求办结。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市教体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栏目调整工作,围绕学生管理、校园安全、教育督导等重点内容,及时公布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与规范性,公文制发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予以发布,做到发布栏目规范,便于公众查询。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市教育局为主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整合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的宣传功能、答疑解惑的解读功能、群众办事的便民功能、互动服务的窗口功能。利用机关办公场所电视屏幕滚动宣传教育新闻、政策等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强化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稿源互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2021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据局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铜陵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做好网络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办法,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6.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逐步深化,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二)结合教育现代化任务推进政务公开。

紧跟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从组织架构、建章立制、工作机制等入手,不断完善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和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

(三)政策解读推动群众满意度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要求,规范公开,并通过文字、图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扩大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加强日常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推动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