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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6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思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政务信息公开有了较大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资金运行情况等信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细化信息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2019年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资金运行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16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条;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36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5条;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7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予以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中心门户网站为核心,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信息,深入解读政策,积极主动回应,同时,根据市政务公开新的公开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平台目录,新增了应急管理 、网上政务服务等栏目。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及时、有效的公开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动态,有效提升了我中心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的开展,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今年以来第三方测评指出的问题,安排专人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切实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要求具体负责经办同志学透、学精,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二是完善和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措施及制度,按照“两指标”、“一指引”的要求规范信息的公开和发布;三是对《条例》中明确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我中心及时进行梳理,及时进行调整、补充,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08.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量、解读质量、回应效果等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并报送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新闻媒体,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围绕涉及全市的重大部署及民生事项,全面公开和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