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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2020年,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中心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对各类信息进行公开,2020年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资金运行等重点领域信息27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条,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28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条,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5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4条,中心网站点击率298653次,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年度总呼入4277次,推送住房公积金结息短信129万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予以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中心不断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2020年,中心发布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制”,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方面相关信息,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调整、信息更新维护等工作,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定期测评反馈,认真落实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2020年,中心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共发布923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评。组织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并适时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根据中心人事变动,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三是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及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则,深化推进“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在坚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季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5.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量、回应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中心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栏目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并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新闻媒体,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