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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商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铜陵市招商服务中心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务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湖东路666号行政中心南5楼,电话:0562-5858822,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中心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余条,内容涵盖最新招商政策、招商工作动态、党建活动、“放管服”、机构人事、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招商服务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中心持续推进内容建设、深耕重点领域、注重回应关切等目录信息。按照最新发布的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与考核制度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尤其是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不符合的目录进行撤除,对新的目录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中心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主动公开2021年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任务落实落细到中心各科室。二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个业务科室开展工作考核,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不履行公开义务的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以来,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还存在以下不足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数量需要提升,解读形式需要丰富;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依法合规、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拓宽解读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发布图文解读、撰写文章、接受采访、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解读,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