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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铜陵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铜陵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统计报表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铜陵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tl.gov.cn/openness/)“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1036号交通大厦,电话:0562-2876617,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具体情况,全方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0条(政策法规信息17条、规划计划信息11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建议提案信息20条、精准扶贫信息22条、行政权力信息76条、应急管理信息11条、重点领域信息34条、回应关切26条,其他类信息14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24条,在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3条;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力推进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条,已及时答复并多渠道反馈申请人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到及时联系、及时答复,确保申请人收到有效信息

3)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时调整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一站式浏览、搜索、查询、资料下载等服务功能。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完善,将其作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舆情引导的重要手段,加强了政府机关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为群众反馈交通问题、了解交通实时动态提供基础。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信息审核制度”,凡属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把关形成信息的收集、撰写、审核、上报、复审、发布的严格审查机制,确保信息的数量与质量。保发布信息严谨、规范、准确。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保留12件,废止1件,修订0件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科,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统筹管理。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及日常事务处理。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发展目标,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制度修订、政策解读、宣传培训、平台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应牵头科室,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考核细则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细化分解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工作职责。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利用月度工作调度会、信息宣传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并改进完善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内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5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符合标准,信息更新速度较缓慢。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四是政策解读质量不达标准,文字解读居多,图片、视频等解读形式较少,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大。五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六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二)强化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内容创新。拓展解读形式,力求多元化解读,保证文字解读、视频解读、漫画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相结合,全面加强政策解读质量,便于群众理解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