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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问政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扎实推进“阳光政务”,取得较好成效,被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授予“2019年度招标信息公开阳光运行榜样单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除按要求做好重大决策公开、执行结果公开、管理服务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等内容外,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交易公告、交易进程、交易结果、交易量统计、交易合同等全部公开,数据对接省监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保证交易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中在铜陵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5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机构,无规则制定、行政执法等职能,无行政事业性收费,2019年未制定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制作、公开、存档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合法。

(四)公开平台建设。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集中发布窗口,分别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12个网站和APP、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019年,在各类媒体主动发布招标、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总数达7000余条(同步推送不重复计数)。

(五)监督保障。中心自2018年以来,一直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各负其责,日常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分别由综合科、工程科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抓好工作落实。针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狠抓落实整改,同时加强信息制作、管理和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自觉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7

3501.22万元

注:“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为我中心集中代理的项目总数和总金额。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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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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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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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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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推进较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一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监管职能,无制定规则权力,因此政策解读宣传力度不够。2020年,我中心将地一步聚焦主业,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内容。围绕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不断发掘、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为全面、便捷的信息获知渠道;二是进一步拓宽平台。不断强化门户网站功能,加强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积极回应公众诉求;三是主动查漏补缺。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检查、第三方测评等发现的问题贯彻整改。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1、公告发布方面:(1)公告发布公开同步: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公告统一由工程科发布,工程科及相关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登记办结后,根据交易项目的交易方式或者交易阶段,协助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交易公告,并同步推送至相关法定媒介(如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2)公告内容完整、期限合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均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开发设置了不同类型的模板,其中政府采购方面对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公示内容进行了规范,确保内容完整,包括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的名称和地址、交易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要约邀请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费用以及其他应予公开的内容。

2、成交公示(公告)方面:(1)成交公示(公告)公开:交易活动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通知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及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在公示(公告)之前,由信息发布人员对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调整、补充的内容。公示(公告)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并同步推送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告内容保持一致。

(2)成交公示(公告)内容完整:公示(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其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编号,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名称、地址,拟成交或成交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服务要求,以及交易要约邀请文件要求的竞得候选人或竞得人的主要业绩等。工程建设项目还包括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业绩等。

3、合同公开方面:(1)合同公开方式和及时性:自接收到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和竞得人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工程科按照有关规定将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合同标的名称、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服务系统各交易类型“合同公示”栏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至相关法定媒介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内容保持一致。

(2)合同公开完整、合规:合同由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实施主体未及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采取短信或者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催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