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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营经济促进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来源: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市营商环境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年度统计报表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tl.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year/839/2020.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6栋6楼,邮编:244000;电话:0562-5111009,电子邮箱:tlmyjjc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便于群众参与,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  结合疫情防控、城市防汛、脱贫攻坚、四送一服等重点工作,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2020年,我局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为成员的市民营经济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机构所在部门、分管局领导、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民促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民促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营经济管理工作,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打造规范、便民民营经济促进局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刊登民营经济促进局制发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其他部门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应登尽登,提升民营经济促进局服务企业和公众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筛查调整,及时发布相关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民营经济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一定提升,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虽配备了专职政务公开人员负责,但相关法律、互联网及业务领域的专业性不够。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还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四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公开形式重视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市民促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群众、企业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市民促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