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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营经济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市营商环境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tl.gov.cn/openness/OpennessAnnualReport/show/754.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C6栋6楼,邮编:244000;电话:0562-5111009,电子邮箱:tlmyjjc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铜陵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企业的关注关切,结合民营经济发展、“四送一服”、“铜陵政企通”平台开发运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原则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2021年,我局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民促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规范公开部门文件,按照要求一律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和有效性等信息,并提供多种文本下载功能。常态化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和“立改废”等相关工作。同时将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四送一服”工作推进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单位月度计划、工作完成情况一一发布,不断更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打造规范、便民的民营经济促进局政务公开平台,通过“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平台和“铜陵政企通”云服务平台及时刊登民促局制发的方案、政策、文件和其他部门有关民营经济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应登尽登,通过平台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难事,提升市民促局服务企业和公众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民促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机构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民促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民促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的信息由承办人员交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查批准方可进行发布。四是积极征集意见。市民促局积极组织开展意见征集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向各部门、各企业征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不断吸收采纳,完善方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业务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能力水平有所欠缺,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数量不够,造成政务信息更新时间不及时,质量不够高。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没有突出工作的前期部署、开展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公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

 3.通过运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开展的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市民促局将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其他优秀单位的先进经验,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抓好重点条目、重点信息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尤其是“四送一服”、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等群众企业关心度较高的领域的信息。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规范性建设,认真梳理栏目内的信息,做到信息发布统一规范。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