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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网址http://tyjrswj.tl.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淮河大道北段229号,邮编:244000;电话:0562-2897087,电子邮箱:tltyjr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二是在执行和结果公开中,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余条。三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公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权责清单目录》,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四是深化重点领域,注重高质量公开。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脱贫、民生工程,共公布相关信息14条。认真做好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公开,深化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共公布相关信息12条。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过程公开,做好部门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及时公布办理结果,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跟踪等环节操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信息申请需求。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依法及时回复9件,按时回复率100%。其中有2件同意公开,3件信息不予公开,4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信息不存在。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印发了《市退役军人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各科室,做到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有人管,公开情况纳入我局内部考核制度中。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涉及退役军人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一是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民生工程”专栏,集中公开宣传退役士兵培训民生工程相关信息。二是认真做好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在局办公室设置信息查阅点,提供2台专门计算机,供服务对象查阅信息,并设置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实现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发行。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及时整改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错误包括错别字,错链等问题,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建立完善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市退役军人局关于做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科室,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通报制度,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履行公开义务的追究责任,积极开展面向公众、企业的意见征集座谈会,推动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改进;三是主动公开的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优化部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增强网站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功能。办好官方微信公众号,探索拓展其他新媒体公开平台,发挥媒体矩阵作用,推进融媒体发展。二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开拓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图文并茂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作出解释说明,更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明白的方式公开信息。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完善在线互动功能,优化留言办理答复机制,加强民生工程等群众关心热点的主动交流和回应,及时答疑解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