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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 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 号)要求,由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tl.gov.cn/openness/)“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邮编:244000,电话:0562-2618008;传真:0562-2618056)。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邮编:244000,电话:0562-2618008;传真:0562-2618056)。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 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医保监管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医保局按照《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网各项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年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5条,对上级及本级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公开,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有关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药品医用设备采购栏目,社会救助和福利栏目、社会保险栏目、医保监管栏发布相关内容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接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是主动对接市政务公开办,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集中办公,接受第三方检测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栏目,梳理整改错误内容,确保公开质效;三是积极开展舆论引导,扩大正面宣传,全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和极端事件。

(四)平台建设。今年机构改革我局新组建而成的职能部门,成立伊始我局迅速联系市政务公开办,主动对接,积极作为,第一时间开通局政务公开网站,并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发布医保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于2019年机构改革中新成立部门,承担医保资金监管任务。部门成立后,局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筛查调整,及时发布医保相关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积极抓好宣贯和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积极参加市数据资源局举办的类培训,着力夯实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基础,持续强化公开业务技能。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实施、以及市直部门目录多次调整等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市医保主动对接市数据资源局等业务部门,对医保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完善具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的内容不精准,注重公开条数,不注重公开内容,造成一些内容文不对题,不能起到公开作用;公开的形式过于单一,目前主要还是依靠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公开的频次不够多,临时突击公开多,日常及时公开少,往往为了考核一次性公开大量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创新采用多种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市容问题。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医保系统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