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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铜陵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不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廉洁、法治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现将2021年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如下。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在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看,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电话:0562-2618008;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为主要发布平台,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28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办0件,目前办结1件,转下年继续办理0件。信息公开申请涉及1名申请人,均为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了有效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工作有序展开。我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规定,先后制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等制度;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工作,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相关要求。2021年,市医保局未制发和清理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3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信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参加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优秀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主动公开2021年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任务落实落细到局机关各科室。按照市政府公开办考核细则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三是做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实行层层落实,逐级追责责任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021年,市医保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解读较少,缺少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个别部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的方法措施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备案、清理、发布及时规范;二是精细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丰富意见征集形式,加大对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标准化推进政策解读,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专业化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医保监管、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精准扶贫,等栏目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化加强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注重压力传导,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