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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国资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铜陵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铜陵市政务公开网"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陵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45号,电话:0562-2129098,邮编:244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规范程序管理,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企业政策和数据,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9条;主动公开国有企业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委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我委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便于群众参与,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规定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四)平台建设情况。着力打造规范、便民国资委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刊登国资委制发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其他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应登尽登,提升国资委服务企业和公众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组织学习。我委先后多次召开培训会、推进会、任务分解会议,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三是不断整改提升。结合第三方测评反馈进行查缺补漏,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研究条例中的新要求、新举措,统一思想认识,进行任务分工。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全面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相关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何方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结 果

尚 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国资委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2020年,国资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和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