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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6 来源:铜陵市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铜陵市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由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大道与翠湖四路交叉口,电话:0562-268341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公安局的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了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章红兵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刘年、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夏荣国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公安业务实际,建立和完善了《铜陵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网信息管理暂行规定》、《铜陵市公安局微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和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公安网、铜陵公安在线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设立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行政许可服务科承担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由指挥中心负责。明确了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切实做到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三)狠抓工作监督,保障有序运行

结合政务信息公开职能任务,公安机关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制度,落实专人每月发布、巡查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各单位相关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截至2016年底,全市公安局机关共有专兼职信息管理员5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情况。将我局适合公开的各类政策法规信息、便民服务等,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50条。

(二)依托安徽公安网公开信息情况。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全天候”网上公安机关。2016年安徽公安网发布公安要闻、铜陵警方、治安播报、警察故事、图片新闻、公告公示、警方提示及其他信息共940余条。设立的厅局长信箱,接受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全年回复网民答疑174件,均在有效期内回复,满意率100%。

(三)依托铜陵市市民论坛。本着更多渠道为网友答疑解惑的目标,市公安局在市民论坛的百姓心声、部门回复及部门信箱等版块设立专版,2016年共回复网友疑问30条,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6条。符合依申请公开标准,予以公开3条,申请的信息不存在1条,非本部门掌握的3条,均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安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增加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