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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铜陵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铜陵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0:16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33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铜陵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4415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铜陵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

情况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3378号)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将对铜陵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

纳入《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并由省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包括省授权地方核定)收费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附件1.开展专项调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一)收支总体情况。查看收费单位的基本情况(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近三年年度收费额及管理或者服务支出情况等。

(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收费单位是否完整、准确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收费文件收费,查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减免规定等。

(三)收费政策实施效果。重点调查收费政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评价及企业反映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通过全面自查、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分层级、分阶段全面开展专项调查。

(一)全面自查(415430日)。在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前,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市、县(区)收费单位按照调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自行改变计费单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执行收费取消、停征、减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规定,企业及其他方面有无反映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各收费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调查表(附件2.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自查表),同时对照调查提纲(附件3.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提纲)就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完善相关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形成自查书面材料,各收费单位的自查书面材料和填写的调查表由市各主管部门搜集于430日前同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实地调查(56614日)。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抽调县(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2个调查小组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对纳入此次调查范围的收费全面、有序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做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部分地市调查情况开展抽查的准备工作。

(三)重点调查(617715日)。对收费实施时间超过五年,涉及面较广、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收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联合调查小组在实地调查的同时,走访被收费单位,双向调查企业实际缴费情况,听取企业对完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建议。

(四)总结上报(73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全面评估全面自查、实地调查、重点调查的情况,认真梳理问题与不足,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报告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结果运用

专项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完善意见等,及时反馈各行业主管部门,帮助收费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对在调查中发现与政策规定明显不符的收费,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调查。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是国家及省相关政策的明确要求,是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的重要措施,对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行业主管部门、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本部门所属收费单位认真自查,加强内部收费监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行业收费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调查提纲,认真组织部署行业内全市各收费单位的自查工作,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实地调查时,要客观真实反映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提供专项调查所需资料(相关收费票据、账簿、报表等资料;涉及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专项调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对各单位提供的评估资料及数据,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仅用于内部使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专项调查时,一并开展收费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服务,帮助行业主管部门及收费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收费政策,促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沈楠(市发展改革委),5833260tlfgjf@126.com

许兵(市财政局),262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