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处理铜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外地委托案件;负责对县(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报表的统计上报;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
邮编:244000
联系电话:0562-2168011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铜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院长 钱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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