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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003096837E/202406-0007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16:10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民革界别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家用电梯安全隐患的建议”(10-3-01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家用电梯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畴”的建议: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地市按照总局制定的目录实施监管,家用电梯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我局将按照家用电梯强制性标准的有关实施要求,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工作部署。

二、关于加强对家用电梯行业的监管力度”的建议:

加强家用电梯生产企业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5号令),要求企业建立并落实工业产点质量安全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强化企业的质量自律意识。

三、关于建立家用电梯应急救援系统”的建议:

建议用户在电梯轿厢内装设可靠的通讯装置,如: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发射源、救援终端等,并确保通讯装置畅通有效,保证被困梯人员能及时与外界联系,第一时间得到救援。

感谢你们对家用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复类别:C

人: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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