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837E/202406-0007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22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2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16:11 来源: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吴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控制市场上不合格燃气产品的流通”(17-3-22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管理,控制市面上不合格燃气产品的流通,重点对批发市场、小电器、小五金、小杂货铺等重点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进行覆盖式检查,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未随机配备标准排烟管,家用燃气灶具未设有熄火保护装置,铭牌标识、警示标志等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

进一步巩固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成果,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守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一是成立市市场监管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问题瓶”“问题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气”,对燃气气瓶充装、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管提出具体要求,把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二是聚焦重点燃气用具,杜绝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风险。对辖区内各类燃气灶、燃气炉、燃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经销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要求所有经营者对出入库商品必须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严查没有3C标识和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共检查燃气灶具经营企业225家,封存不符合国家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灶具11台件。对市场上销售的燃气灶、燃气炉、燃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燃气用具实行抽检,2023年已抽检56组(液化石油气17组、燃气灶13组、燃气用连接软管11组、燃气调压器10组、燃气泄漏报警器5组),不合格2组,已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处理。三是聚焦重点区域用户,保护弱势群体的燃气使用安全。集中对农村集贸市开展全覆盖的检查,检查各类边远地区集贸市场47家,对枞阳县项铺、义津、雨坛,郊区的铜山镇、月山矿等集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紧抓监管死角不放松,确保燃气用具产品质量安全全覆盖。四是聚焦重点涉气单位,落实燃气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对铜陵港华燃气公司和1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了全方位排查,针对1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抽样6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防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结果全部合格。五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发布《致全市餐饮经营者的安全警示函》,督促餐饮经营者坚决扛起安全主体责任,务必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餐饮经营安全,给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发放《燃气消费提示》宣传册1300余份,在燃气用具经营单位、社区、农贸市场,广泛进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涉及燃气的瓶、灶、管、阀、气和充装单位为重点,持续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复类别:(A

  人:黄代福


    202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