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693W/202301-00104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 发布机构: |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好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攻坚年度目标。截至11月底,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2%、18.3%、16.7%、7.3%和0.6%。其中,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0%,排名全省第5;PM2.5平均浓度31.6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7,是全省8个改善城市之一;PM10平均浓度56.9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全省第5。但臭氧同比上升12.5%,PM10浓度在沿江城市中最高。截至10月底,我市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纳入年度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目标要求。声及土壤、辐射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着眼高点,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党建引领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作用,采取领学领读、交流研讨、观看视频、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今年以来组织集中学习17次,研讨4次,通过“学习+培训”的方式增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的实效性,丰富了中心组学习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清单3项内容,举一反三,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集中排查,加强门户网站、铜陵生态环境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阵地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认真落实三级五步审查制。党建引领作风。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一改两为五做到”。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提升年推进会,县区分局、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21名负责人围绕“我为人民管生态、我为企业解难题”交流研讨,分别签定承诺书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县区分局、局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局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案例通报和教育提醒,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聚焦热点,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放管服”服务工作。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全面落实“网上办、即时批、零跑件”政务服务新模式,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机制。对省重点项目、市领导包保重点项目落实人员对口联系项目,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和实际进展;加强指导,全过程提供咨询。规范环评审批流程。编制出台铜陵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图(试行)》,压缩审批时间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评估后修编时间。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文件受理、审查(含评估)、决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工作中严格落实“五严禁”要求。认真做好为企优服务工作。积极响应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做深做实服务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信用修复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法创新形式,采取集中修复与申请修复、集中清理与应需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实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2件。扎实开展“环企直通车”“暖企行动”和“十百千”行动,结对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践行“一查二劝三改四罚五公开六回访”的六步工作法,改“坐堂问诊”为“上门行医”,主动帮助企业梳理环境问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分别送来“打造优质生态环境 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和“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两幅锦旗表示感谢。
着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强推动“双碳”工作落实。持续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从源头、过程到末端的全流程减污降碳。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夯实碳达峰工作基础,组织完成全市19家重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情况核算,推进3家发电企业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权足额清缴配额工作,在全市2018-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基础上,开展2021年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启动我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按照省厅要求,派员前往马鞍山市,完成对该市发电企业碳排放管理情况交叉监督帮扶工作。
(三)抓住重点,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铜陵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配套制定重点项目清单,组织实施重点项目9大类171项。严密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对照臭氧污染预报预测结果,开展排放大户实时减排调度,加强重点区域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实现关键时段污染物指标“削峰”。狠抓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工作,建立VOCs存在问题动态整改清单,共排定并完成重点任务35项。稳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闭环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19家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联合监督检查。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惠民政策。自6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实施延长非营运小型车环检免上线政策,将原来6年免检延长至10年。严格扬尘防治督查检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50项,开展日常专项与协同扬尘防治督查检查近40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90余份,对5家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予以信用或行政处理,立案移交2起。积极开展扰民噪声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新《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细化分解具体任务,重点开展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业生产、中高考期间五大噪声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力实施冬春季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有效保障禁燃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印发《铜陵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8项工作任务、17个重点工程项目。将国控、省控断面纳入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走河、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强化重点河湖水环境管控,持续开展国控断面上游闸站、排口排查,建立“一断一档”。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一二三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金山油品运输车队停车场完成搬迁;五水厂一级保护区内零星农作物种植完成清理;对一二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湖备用水源地增设物理围栏,并开通短信提示;完成5台套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不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横扫化工园区和经开区化工园区按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雨污管网建设。2022年计划完成12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2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施新一轮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共上报农村黑臭水体15条,目前已完成5条,其余10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再溯源821个、再监测454个。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新设3处、变更1处。
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编制完成《铜陵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发工作要点,调整发布2022年铜陵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63家,印发《关于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加强地块土壤环境安全管理。今年以来共组织专家评审57个地块,并将污染地块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完成2021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保持100%。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有色金昌冶炼厂污染地块纳入省级试点范围。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办理4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总量申请,动态调整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74家,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全市29座在册尾矿库环境管理水平。截至目前,严格管控类耕地100%实现禁止种植粮食作物,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6.54%,184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全市已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3000亩。
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调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无废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责任清单,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27家成员单位“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每月调度工作进展。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培训宣传工作,有效营造全市“无废城市”理念氛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完成2021年度全市危险废物在线申报工作,有效管控危废管理环境风险。修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今年以来,我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926.29吨,其中新冠医废819.88吨。
(四)攻坚难点,深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整改跟踪调度和通报预警机制,严把问题整改、验收、销号三个重点环节,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强力度的要求,全力推进突出生态问题整改,长江违法捕鱼、义安区航丰选厂等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省“1+1+N”清单涉及我市问题164个,今年年底应完成153个,已完成145个。今年应完成、目前未完成的8个问题中,国家交办层面5个(2个六国化工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重复问题、“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不高、铜官山3座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违规毁林造地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待省级验收),省级交办层面3个(凤凰山景区和铜都森林公园采矿权退出问题正在申请省级验收;铜官山化工场地风险管控问题已通过市级预验收,正在开展市级验收销号;横港片区污水治理问题,涉及安纳达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计划12月10日前完成;预计12月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同时,出台《长江经济带铜陵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暗访通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暗访和常态化宣传曝光机制,每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目前已完成三个季度警示片拍摄,并交办问题77个。
(五)紧盯要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正式印发《铜陵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编制完成《铜陵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承担全省唯一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工作,分解落实202个人类活动斑块现场核查任务。顺利完成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点位现场核查工作。整改完成31个“绿盾”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点位。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系统运维管理,及时完成异常事件闭环管理323次。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水平。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着装和标识更换、配发工作,印发实施管理办法,开展队列训练,规范着装要求。配备执法音像记录仪、无人机等专业取证设备,规范执法记录信息的储存和调阅。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围绕“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主题开展公益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小记者走进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荐上报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案例。
(六)突出亮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创新
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组织开展案件三轮线索排查,市赔偿办共发送18份文件给相关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2件。深入推进“环企云普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企云普法”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有134家重点排污企业286人通过APP参加了相关学习培训,232人通过了平台测试,通过率81.1%。及时化解环境信访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亲自抓,实施信访周调度制度,全面梳理排查环境信访问题,推进重点重复信访件化解。1-10月受理的1326件信访问题全部及时予以交办,目前已办结1275件。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印发实施《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要求(试行)》,明确了76项常见违法行为的实施依据、违则罚则条款和对应履职要求。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优化差异监管,对75家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减免现场检查,提升正面清单企业示范效应。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今年以来已办理免罚案件8起,免罚金额共计55万元。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利用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视频监控、走航车、无人机航拍和高空瞭望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非现场检查。“美丽长江生态铜陵协同共治平台”通过验收,铜陵市生态环境可视化智慧监管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执法培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含加油站)、企业自行监测、环境应急、固废管理等专项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全覆盖抽查。目前共随机抽查企业158家次,发现存在问题75家次,立案调查5件。持续开展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累计排查发现的33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开展多部门联合抽查,强化“零点”行动,不间断开展夜间突击检查,与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5次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强化秸秆禁烧巡查,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巡查,结合高空瞭望系统发现的热异常点位,全天候实时进行交办调度。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印发实施《关于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机构规范化创建(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规范化创建工作,目前39项任务已完成21项。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其中13名执法人员取得无人机飞行证书,在实战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实举措破解生态环境难点问题,更大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方面。制定铜陵市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谋划全年重点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项目。聚焦四个结构调整(产业、能源、交通、用地)、“五控”(控煤、控尘、控气、控车、控烧)和污染物(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促进绿色转型。推动横港化工园安纳达酸解工序、瑞莱科技等化工项目向经开区化工园区清洁生产搬迁和产业提升,精选污染排放少的精细化工项目入驻横港化工园。加强VOCs全过程治理,全面加强污染物协同防控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优化能源结构和消费的清洁水平。督促加快码头岸电设施改造进度,开展码头岸电使用情况排查,确保靠港船舶应接尽接。推动多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梳理“双超双有”和超能耗企业名单,开展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金隆铜精砂、皖能电煤、富鑫原矿、海螺水泥等“公改廊”改造,继续推广新能源车,推进运输大户企业柴油货车及渣土车改新能源工作。持续加大城市面源扬尘治理。切实提高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水平,提升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开展噪声治理,及时解决群众噪声投诉。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巩固禁放工作成果,确保禁燃禁放不反弹,持续推动全市各县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扩面。水环境方面。编制2023年铜陵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开展县城及以下水源地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力完成入河排污口深度溯源项目,组织县区编制汤沟河、两赛长河、枫沙湖等水质达标方案并争取上级资金。加强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实现城北、钟顺污水处理厂提升运营效果,完成全市化工园区专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芜湖开展黄浒河上下游联防联控应急演练。土壤环境方面。做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深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积极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开展农村四项工作调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壤和农村环境问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行为。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小型汽修企业固废和VOCs整治专项行动。将巩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与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任务相结合,根据《铜陵市“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
(二)着力破解生态环境难点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深入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县区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考核,梳理下达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按期整改销号。积极做好中央或省生态环境督察迎检保障工作。开展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广泛收集汇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制作清单目录,坚持交办、跟踪、通报、考核到位。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制度能力建设,积极谋划2023年改革工作要点和具体改革事项,扎实推进年度改革各项任务;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市、县(区)执法监管关系,全过程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梳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现状、缺项,分年度安排提升任务,完善现有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弥补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地方环境监测能力短板;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风险隐患管控,修订应急预案,加强科普宣传和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强化信访件办理,全面排查、调度环境信访问题。
持续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对照创建方案的8个方面40项任务及《铜陵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要求,压实相关单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和责任。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行动,开展2017-2020年“绿盾”违法违规问题点位整改“回头看”。提炼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经验并推广。对人类活动斑块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斑块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并对9个重点疑似问题进行复核。同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并加以推广。深入推动江河岸线整治。全面推进长江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工程建设,进一步拓展铜陵滨江岸线整治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摸底调查;联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全市“一枝黄花”整治等行动;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推动公众参与;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整体合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全面加大生态环境服务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项目建设。跟踪服务省、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提前给予咨询和指导,积极参与项目预审和联合审查。强化环境要素保障作用。组织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环评豁免管理等服务措施。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实施帮扶,助企纾困。加大环评“放管服”技术支撑工作和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探索我市排污许可核发和管理新机制,实施“两证合一”工作,完善排污许可内容。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强化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强化新能源发电项目射线装置未批先建的执法监管和宣传引导。加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链专班协调沟通工作。持续做好“双招双引”工作,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新能源与生态环保产业的纳统工作。
附件:省对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
省对市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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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1年 排名 |
2022年 预测排名 |
位次前移、倒退原因分析 |
年内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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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空气质量(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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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M2.5平均浓度(季度考核)(1分) |
14 |
8 |
目前PM2.5平均浓度全省排名第八,改善幅度第五,预计全年排名全省第8位。 |
全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印发实施全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以“能源、产业、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为核心,兼顾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重污染天气减少和PM2.5指标改善任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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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M2.5平均浓度年度目标(1分) |
1 |
1 |
预计可以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与全省其他地市(完成指标)并列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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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5分) |
1 |
10 |
按2022年余下天数全部为优良预计全年优良天数比例为86.3%,距省下达目标差1个百分点,我市未能完成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根据2021年方法测算约排名第10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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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秸秆禁烧(0.5分) |
1 |
并列12名 |
2021年及以前,考核办法规定百万亩农田不超过2个火点不扣分,我市农田面积220万亩左右,2021年通报了2个火点,考核不扣分。 今年考核办法修订:只要有卫星通报火点,1个扣0.1分。截至目前,我市卫星通报1个火点扣0.1分。目前全省蚌埠通报2个火点,铜陵、宿州、淮北、淮南各通报1个火点。 |
1.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网格化巡查人员要全方位、全时段在岗,做到人防加技防,群防群控,严防死守; 2.加大秸秆禁烧应急手段,发现火点及时扑灭; 3.加大宣传力度,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形式,高频率宣传秸秆禁烧工作; 4.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县区政府要安排好内部督导;市直相关部门加大薄弱时段,重点区域督查工作,要提请市领导带队督查秸秆禁烧工作; 5.做好秸秆奖惩考核,强化监督问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职、不尽职将依法依纪提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6.加快秸秆视频监控(可视化)平台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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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分) |
1 |
1 |
省厅未下达年度控制目标 |
该项指标没有下达年度目标,预计参照去年做法,全省均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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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水环境质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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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分) |
1 |
1 |
/ |
紧盯年度目标,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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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表水水质劣Ⅴ类水体比例(0.2分)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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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比例(0.2分) |
1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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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汛期污染强度(0.1分) |
/(新增项)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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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0.5分) |
/(新增项) |
10 |
1.基础分(0.4分)。2022年我市需要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中义安区2条、郊区1条、经开区1条。目前已全部完成,初郊区外,其余均未开展验收,存在扣分隐患。 2.成效分(0.1分)。我市目前仅完成6条(含枞阳县提前完成2条,未验收),占总数15条的比例不高,按照考核细则,只能得0.04分。 3.扣分项。按照评分细则每发现1个农村黑臭水体,扣减0.05分,每发现1个治理不合格或完成治理但返黑返臭的,扣减0.025分,扣完0.5分为止。 我市上报省厅的农村黑臭水体数量为15条,但实际情况可能远远超过15条,存在扣分隐患。 义安区天门镇新华村(警察训练地)黑臭水体“十三五”期间已上报完成治理,现场检查发现有返黑返臭迹象,目前正在开展治理尚未完工,扣分0.025分。 |
督促县区对已完成整治的水体开展验收。 督促县区加快推进已开工建设的黑臭水体治理,能完成尽量多完成,提高成效分。 推进警察训练基地黑臭水体整治,消除返黑返臭现象。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县区立行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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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土壤污染防治(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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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0.4分) |
1 |
1 |
/ |
更新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审批,落实“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动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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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0.3分) |
1 |
1 |
枞阳县未提供2022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清单,存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义安区存在应调查未调查情况,存在扣分隐患。 |
开展全市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发现问题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立行立改,确保持续保持100%。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防止违规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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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0.3分) |
1 |
1 |
危险废物管理比较规范,争取加分(0.5分) |
1.做好2022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台账整理工作。 2、争取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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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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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扣分实施细则》,结合目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有以下2个扣分隐患:一是安徽省(一季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秀水河黑臭水体反弹问题”,属于“整改后反弹的问题”,扣5分;二是六国化工磷石膏堆场问题整改时限为2021年底,目前该问题正在申请省级验收,属于“未按期完成整改销号的中央层面问题”,扣5分,预计合计扣分10分,与2021年考核结果(扣10分)基本持平。 |
1.持续抓好年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动4个中央层面交办问题和3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2.加快推进六国化工磷石膏堆场环境问题省级验收销号,主动沟通对接,力争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销号。 3.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4.积极争取秀水河问题不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