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
数据上报期间实时监测汇总上报情况,做好统计数据支撑资料提供,确保应统尽统;主动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依据专业、部门等数据,对全市上半年经济指标进行监测。数据反馈后,认真收集整理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编辑信息一并呈送主要领导。
二、扎实做好“五经普”工作
一是做好国家审核查询反馈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及分专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加强行业代码、区划代码、园区代码等编码工作,做好表内、表间审核以及综合数据审核评估工作,重点关注空表、空值、奇异值、指标间不匹配问题的查询核实和修改确认,消除所有强制性审核错误和重复单位,发现并修正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填报错误等问题。二是持续做好风险防范。按照《铜陵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答复基层普查人员、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把“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这一根本要求贯穿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杜绝普查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宣传。推动市委、市政府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第42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以及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同时,督促县区和有关部门强化学习。二是推动县区强化统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并组织开展考前模拟测试,今年全市统计系统共有8人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市局5人,单次通过率创新高,执法力量有效增强。同时,推动县区落实首席统计员制度。今年7月,印发《提示函》,提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落实“园区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及“首席统计员在编在岗且专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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