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
意见单位
意见建议
是否
采纳
备注
枞阳县人民政府
市级初步摸排中,没有统计到枞阳县3台运行15年以上的电梯。
郊区人民政府
建议进一步明确安全评估费用由谁支出。
市财政局
第六点“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建议修改为“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省相关支持政策,市直部门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申报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项目,做好应报尽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建议市本级与枞阳县、义安区政府分别设立备用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议备用金额度比照省里方案,额度为3%-5%。
铜官区人民政府
建议全市统一安全评估机构。
部分采纳
市市场监管局已调研并推荐
义安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人行铜陵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铜陵分局等5家单位未书面反馈意见,会议讨论时对方案没有明确意见,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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