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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003096669C/202410-00044 组配分类: 商品价格
发布机构: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15:24 来源: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文件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523日召开了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上,市发展改革委陈述了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等情况。听证会参加人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询问和讨论,市发展改革委及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职责对不同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回应。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委在修改完善后,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1.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增加阶梯水量或维持现行水量”建议。维持现行阶梯水量标准,第一阶梯用水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用水量每户每月1525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水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

2.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调整‘一户多人口’政策认定条件”建议。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用户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各级水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用户需向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安徽省居住证》或其他本市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申请。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3.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执行趸售水价优惠政策”建议。对从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购水的其他自来水公司实行趸售水价,具体价格由企业间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

4.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有关提高服务、改善水质、降低管网漏损率等方面的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将结合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营商环境便民惠企及日常供水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持续督促供水企业和辖区住建部门,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稳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24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