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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铜陵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市辖区土地征收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7
有效性: 有效
铜陵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及市辖区土地征收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15:11 来源:市土地征收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及安徽省、铜陵市关于加强对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意见等文件要求。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本次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决策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规范征地补偿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 317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4262 号)等规定要求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坚持维护权益、公众参与、科学合理、衔接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注意时序衔接与空间平衡,与现行政策及补偿标准充分衔接,体现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所有权人及被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权利人的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组织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及各(县)区政府等部门根据物价水平、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等因素对房屋补偿、青苗补偿、田间地头附着物补偿、房屋装潢补偿等进行分析,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出相应补偿办法及标准,然后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全市实施。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社会和决策事项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风险调查:走访决策事项涉及群体及群众,采取访谈、问卷调查、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开展风险调查,广泛征求意见。

3、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决策事项涉及可能受到影响的群众、周边居民和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决策事项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对决策事项实施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等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天内:(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7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安徽中建世纪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7栋8楼

人:          电话:0562-288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