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将法治政府工作与经济调节、规划计划、项目建设、价格管理、粮食安全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全年委领导班子研究法治建设等重大事项10余次。
(二)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制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8次。落实学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组织参加全国“发改大讲堂”、市直机关大讲堂及党校教育培训等专题讲座,并通过以专题学习会、工作例会、党支部会、“微党课”等多种途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党内法规、宪法法律知识等线上测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丰富学法宣传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周”等宣传活动以及粮食、能源等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强化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
(三)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委法律顾问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委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50余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委内规范性文件37件,共计48件,提出并上报继续有效、拟修订或废止等清理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及重要法治事项审批备案制度。
(四)完善监督和矛盾化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布信箱、监督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建立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机制,明确诉求种类、处理途径、处理依据,为化解矛盾提供有力支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我委仅发生1起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期间,经我委解答释疑,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复议终止。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创优行政审批服务环境。优化办事流程,强化受理、审批、办结全环节闭环式管理,审批效率天数压缩至1个工作日。对办理材料实现清单化管理、网上核验,精减申请材料132项、减幅57%。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综合服务”,100%事项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目前,我委8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100%的事项“一次上网、事就办成”。严格落实说“不”提级制度,推行延时、预约、跟踪等特色服务。开展委领导、科室负责人窗口“换位体检”活动,窗口受件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二)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完善联合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机制。印发《2024年度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任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一业一查”,今年以来分两批共抽查了9家粮食企业,通过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联合安庆、池州、芜湖建立市际粮食流通执法跨区域联动合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四市在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案件移送、联合检查、交流培训等方面合作。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今年以来,通过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共20余次,对粮食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1次。
(三)打造利企惠企市场环境。持续扩大市场开放准入,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方式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将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纳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核查、通报范围,建立负面典型案例“月报告”“零报告”及“按月核查、按季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排查清理工作。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热线电话、官网反馈、公众号反馈、线下窗口受理、信件反馈和邮件反馈等6个市场准入违规线索投诉渠道,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投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建设公平公正法治环境。一是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数据报送机制,按月通报各县区、成员单位向市信用平台报送信用信息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向省平台推送各类数据14万余条,其中包括双公示数据量3.4万余条,有效实现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二是扎实推进“信用助企行”活动。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信用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信用监管规范要求,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构建“及时告知、宣传到位、快速修复”的信用修复服务机制。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打通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依托省统一信用修复系统建立协同修复机制,在“信用铜陵”门户网站建立信用修复指引专栏,使企业查询、办理一步到位。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全省进度按时实现专项治理台账清零。今年以来,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984条,修复企业失信信息617条。三是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诚信建设,通过建立督促败诉案件履行、推动被执行人案件执结等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增强全市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等政务主体诚信意识,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执行案件49件,已执结41件,执行到位资金4102.68万元,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人次,限制高消费1人次。四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治理。针对当前我市存在的政务失信案件问题堵点、卡点,进一步加强研判,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积极达成和解协议。对无法协调的案件,及时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加强对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等四类主体全面筛查,确保我市已纳入的失信政府机构及时退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防产生新增失信政府机构。
(五)打造践诺守信社会环境。深化现代服务业涉企政策服务。优化调整现代服务业涉企扶持政策,建立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服务业涉企政策优化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铜陵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联合财政及各政策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会商,协调推进服务业涉企政策优化工作,组织各政策主管部门对现有扶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退出政策6条,申报2024年服务业涉企政策23条。严格执行“免申即享”等政策,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升为企服务质效。
(六)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解决企业开具证明“难、繁、久”等问题。在全市各领域推广应用1份信用报告代替40个部门的无违法违规证明,通过“信用铜陵”网站、信用报告查询一体机等系统,累计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服务1700次,替代传统无违法违规证明3.3万多份。今年以来,全市21个证明事项中使用无违法违规报告3300余次,替代传统证明7500余份,推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高效办理。二是建成市“信易贷”平台,联合银行利用信用数据共建风控模型、衔接融资担保机构,为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提供一站式信息查询、融资需求发布和融资业务办理等服务。目前已累计发布99款金融产品,9567家企业通过平台获贷,授信总额达1621亿元。三是创新企业信用修复“唤醒”新机制,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见效。出台《铜陵市企业信用唤醒服务联盟工作方案》,成立全省首个企业信用唤醒服务联盟,企业信用修复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最快速度“唤醒”企业“沉睡”的信用价值。梳理信用“唤醒”企业名单3000余户,累计为1376户企业办理信用修复。利用市信用平台对行政处罚到期3个月满足修复条件的企业发送提醒短信541条,服务靠前一步,变“我要修复”为“要我修复”。四是健全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城市管理、建筑市场、交通运输等22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有效提升服务效能。紧盯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在信用政策制度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实体经济等9个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公共信用评价及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从市税务局获知我市2023年A级纳税人总数为2411家,同比增加57.27%,增速位于全省前列。2024年,铜陵市在国家城市信用监测的261个地市中位列第26位,切实展现“铜陵信用力量”。
(七)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遵守权责清单规定的权力边界和行为准则,在责任清单规定的范围履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以及中介服务清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梳理全委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34项。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规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事业企业收费行为,组织签署规范收费承诺书。实行供电供水供气行业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向社会公示水电气价格。调整后公布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共50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18项、政府性基金13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9项及涉企保证金10项,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无证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践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组织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完成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及证件年审工作。截至目前,我委共有在编行政执法人员47名。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制发《铜陵市能源和粮食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导检查的通知》《铜陵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及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杜绝能源和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清除高压线路下的树障共128处,查处窃电案件61户,追补电量4.68万千瓦时。创新推行“安全管家”服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会同电力、油气等安全专家联合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深入开展粮食领域执法监管,围绕政策性粮油库存数量、质量、轮换管理、购销政策执行等6个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制发《铜陵市政策性粮食监管定期巡查制度》,开展市级季度、县级月度全覆盖巡查工作。
5.依法处理网络舆情及信访投诉。2024年度排查网络舆情风险点15个,主要涉及水价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路内停车收费、能源项目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社会热点问题,分别制定应对措施,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积极响应群众合理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问题当家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共办理转交信访件4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用结合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执法的理念和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法治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法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压实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及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服务大局作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能源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用结合。
(三)创优法治营商环境。聚焦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围绕我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全面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为民为企服务质效。
(四)加强法治建设保障。进一步推进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重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做好经费保障、人员配备、设备购置等方面工作,加强工作指引和提醒督办,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