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693W/202501-00028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 发布机构: |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研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分别讲纪律党课,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格实施“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习习
(二)强化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坚持高位推动,书记、市长每月督导环保,重点督导大气污染防控,分管市长每月统筹调度大气攻坚。强化多部门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提升断面水质。枫沙湖湖心1-10月总磷均值低于2023年,呈变好趋势,有望实现年度达标。完成钟仓桥头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和排污口整治,钟仓河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2个备用水源地实现达标,一是123水厂总磷截至目前每月均达标(2023年有3个月不达标);二是南湖总磷达标截至目前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2023年总磷不达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全市新建成经开化工园区东、西部专用化工废水处理厂,扩建枞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拟建狮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和枞阳县经开区桥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强力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32个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基本建成,年度2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22个,5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4个。完成禁养区退养4824亩,对25个养殖主体3000亩珍珠养殖水面进行生态化改造。强化城市水体长治久清。全面推进黑砂河流域和西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完成黑砂河胜利桥明渠管网修复工程、西湖片区东支干管改线工程;完成黑砂河暗渠、爱国渠、新光渠清淤,总清淤量约7000m³,有效改善暗渠水质。顺安河项目已初步通过专家审核有望入库,将为顺安河打造国家级美丽河湖奠定坚实基础。织密监测网络。我市驻点研究工作在“安徽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二期)项目”验收评定中,位列全省第一。共完成6份治理方案或对策建议,初步建立了铜陵市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数据库。通过应用鱼—蚌—草复合生态净化治理技术,结合构建水下森林、生态清淤等方式,使得南湖备用水源地水生态环境有效修复。该做法得到了生态环境部专家认可,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投资约2100万元实施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新建1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和51个重点排口视频监控装置。完成了新桥河、红星河、羹脍赛湖、神灵赛湖、引江济淮输水干线等11条河湖475公里岸线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1096个排口全部建立“一口一档”。
稳步实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17个地块调查报告评审,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污染地块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发现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2家,推动新增13家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办理12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总量指标批复。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编制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实施市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背景值调查与评价,目前已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示范区建设、背景值调查两项工作都被中国环境报和中国环境APP报道刊发。安排水清岸绿产业优专项资金300万元,实施铜陵市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背景值调查。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首次采取县、区互查的方式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作,在比学互鉴中找差距补短板,推动基层监管提质增效。印发工作提示函4份,反馈问题企业10家,问题89个,均已完成整改。对全市固体废物疑似非法堆存、倾倒情况进行了遥感监测和无人机核实,移交四批次194个疑似非法堆存、倾倒固废点位,已全部完成点位核查。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磷石膏、铜尾砂路基材料验证应用,制定铜尾矿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打造产业协同减废链条。联合市商务局开展全省首家“无废加能站”创建工作。积极申报“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其中2个案例成功入选联合国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公布的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
(三)强化项目申报,全力争取上级污染防治资金
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落实,截至9月份完成行业固投9.42亿元,投资增幅为46.8%,增幅位列全省第4。推动“铜陵市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入选省EOD项目储备库,实现全市EOD项目零突破,目前该项目已经获得银行融资授信12亿元,正在按计划推进中。2024年我市完成对上争取资金11061.8万元,其中中央大气资金6256万元,省级大气资金1170.3万元,中央水资金707万元,省级水资金1267.5万元,中央土壤资金1272万元,省级环保389万元。同时,积极谋划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储备项目,目前已有7个项目入选中央项目资金储备库,拟申请中央资金2.27亿元,其中中央大气资金入库项目2个,拟申请中央资金5218万元;中央水资金入库项目2个,拟申请中央资金11886.85万元;中央土壤资金入库项目3个,拟申请中央资金5617.16万元。
(四)强化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市6个“绿岛”项目纳入省级“绿岛”项目库。在办理中康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过程中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将中山医院射线装置过户到中康医院,为该院节约经费10余万元。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效能。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全面贯彻告知承诺制、环评豁免管理、“两证合一”、打捆环评等措施。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25个,环评豁免37个,“两证合一”项目18个。环评文件共审批项目185个,环评登记备案项目312个。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2023年度执行报告497家全部完成提交,提交率100%。今年完成排污许可核发审核314家,注销排污许可证12家。对434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对165家企业进行规范性审核;对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20家、排污登记管理10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1家、环评登记管理2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225家企业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完成整改。印发工作通知,梳理全市重点项目前期情况,全过程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招商项目
开展化工园区帮扶工作。对辖区西部、东部化工园区内共45家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共发现510个环境问题,指导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针对性开展“回头看”。核查发现,3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18家企业已完成所有问题整改,24家企业完成部分问题整改。配合开展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检查开发区45家工业企业,其中3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22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分局对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督促整改,并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核查,共立案查处10家企业。抽调执法人员参加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异地互查,对阜阳市颍东、颍上两个化工园区工业企业开展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共参与检查5家企业,检查发现4家存在环境问题,3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1+1+N”专项行动,推动全市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改及13个专项行动,制定警示片整改方案及推动整改。以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完成94.4%,其中,中央层面交办问题46个,已完成整改43个;省级层面交办问题134个,已完成整改127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全力做好省环保督察保障整改工作,转办督察相关件170件,已完成整改148件,剩余问题整改稳步推进。
(五)强化能力建设,持续健全支撑保障体系
聚力严格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件,处罚金额794.37万元。建立“线上巡查+线下检查”执法检查模式,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共开展非现场检查330家次,办理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案件10起。持续推进各类专项行动。联合市级相关单位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筛查车辆6263台余次,摸排发现疑似线索158余条,对1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立案调查。排查整改散乱污企业1家,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挂网公示。开展新一轮“三磷”行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的3个环境问题已整改2个。强化“两打”案件办理,制定《铜陵市篡
强化风险防控。修编《铜陵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5个县级以上水源地应急预案,充实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全市110余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编制长江铜陵段、顺安河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与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在黄湓河流域开展联合演练,开展县区环境应急队伍拉练。加强应急监测建设,如重金属快检、大无人机等红外线摄像仪等。紧盯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深化环境风险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隐患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闭环整改。针对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及时进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妥善处置枞阳县白柳镇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案件,筑坝拦截、污水污泥转移处置迅速,科学规范,未对下游罗昌河造成影响。巩固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机制。加大环境应急宣传,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提高监管水平。继续实施“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了交通污染监测站建设任务。11座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已全部建成并联网。完成4座省级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点位论证及站房建设任务。实施国控空气站点位优化调整。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我市4家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加强国控站点预防人为干扰监测,全年未发生一起人为干扰事件。对照年度监测计划开展调度,确保监测任务执行到位。完成11家企业强审方案评审及8家企业项目验收,并将12家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录。完成安徽博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首次加源(44枚钴60放射源,约50.4万居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修订印发了《铜陵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组织铜陵有色集团公司对天马山矿业公司3枚Ⅴ类放射源进行了收贮。对铜陵晶能股份有限公司2枚放射源常态化开展线上和线下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事项27件。审查电磁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件。对“绿盾2017”以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问题。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2024年省级遥感监测(本底)疑似6000余个问题线索、遥感监测疑似码头等交通开发问题线索等实地核查。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建设通过省级验收。2024年7月,启动铜官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前期工作,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菜子湖首次发现东方白鹳。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结9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办5件(生态环境部门启动2件,住建部门启动2件,林业启动1件)。实现我市住建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零突破。配备无人机等执法装备。成立排污权交易中心和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生态环保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还不够到位,硬招实招还不够多。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还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能力、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和科技支撑手段还有待完善。不同部门间联动协调力度仍需加强,部门间业务交流仍存在隔阂壁垒,信息共享沟通不及时不充分。
(二)污染防治攻坚仍需持续加力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面源扬尘污染管控水平有待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仍需发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力度不足。二是水污染防治还有短板。沿江湖泊、部分直接入江口水质不稳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还有待加强,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整改成效仍需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管护水平还不够高,存在反弹隐患。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受地质因素和铜采冶历史影响,矿区及周边土壤普遍超标,治理难度大。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联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污染防治资金筹措存在困难
部分项目污染治理周期长、投入大、收益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落地我市较少,仅靠政府有限财政投入,还不能满足污染防治资金需求。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紧盯目标、咬紧牙关、全力攻坚、持续发力,重点抓
(一)坚持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推动高质量发展、联系服务群众和党的建设等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典型案例。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工作引领,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开展党建、业务“双优”党支部建设,推动党的理论和业务技能同步提高。三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落实落细首问负责、说“不”提级管理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并持续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四是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管培力度,综合采取理论学习、实地调研、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二)坚持推进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方面。继续实施铜陵市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提升空气质量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推进非道环保编码应登尽登与监督抽测工作。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完善网格化巡查。稳妥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持续加大“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工作调度,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防各种风险隐患。水环境方面。全力推进涉及我市的26项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尤其是入河排污口整治、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评估等重点任务。深化改革,探索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退出机制。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个别省控断面不达标,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压实责任,彻底解决。土壤环境方面。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深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试点。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持续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以及大宗固废、大数据、大无人机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行为。有序推进铜陵市“无废城市”建设,挖掘海螺、金冠、绿阳建材企业协同共治能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机制,培育“无废”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坚持抓好督察整改
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标对表抓好整改落实。到2025年底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80%以上。对正在整改的10个国家及省级层面交办问题,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问题按期整改销号。对已完成整改问题,持续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同时,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服务发展大局
积极帮扶企业解决环境管理问题,强化帮扶服务与监管执法。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重信重访问题整治。继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网”工作,重点围绕提升审批效率方面、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加强环境要素指标统筹,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保障项目落地,跟踪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持续做好“双碳”工作。不断强化“双招双引”工作,持续提升招商工作质效。继续发展壮大全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
(五)坚持提升治理监管水平
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时段,组织开展各类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强化执法规范,加强无人机等科技执法手段。继续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方位开展督察督查、信访投诉、执法检查等线索渠道筛查线索,按季度牵头开展线索筛查工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全力筑牢绿色发展底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能力建设,加强监测数据质量,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义安区电渡产业园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着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验地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鼓励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生物多样性决策保护价值转化实践的优秀安全和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