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行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道路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决定每年开展一次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组织制定《铜陵市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决策依据和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其中《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考虑到原省运管局2009年5月12日出台的《安徽省旅游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皖公运旅{2009}51号)已废止,省厅暂未出台新的考核办法,现结合铜陵自身实际,制定了该考核办法。
二、制定意义
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出台后,对我市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道路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稳定安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三、主要举措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运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运管中心副主任和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考核办设在市运管中心,考核办主任由市运管中心副主任兼任,成员包括市运管中心和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资质保持、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加分为10分。
四、保障措施
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年度考核等级为AAA级、AA级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近二个年度考核都不低于AA级的,行业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道路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考核等级为B级的,或者近二个年度考核为A级的,应当责令其进行改正,整改期内,不受理其新增运力申请。整改结束后,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五、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在次年的1月至2月开展。
解读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修付
联系方式:0562-2876314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