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17-4-第068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维护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基础,对推动我市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现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一)关于强化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及风险隐患清单,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教育、城管、卫健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防联控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2025年春季开学季,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县(区)、所三级市场监管人员,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7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商户426户次。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筑牢
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二)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进校园
各级各部门以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教体系统食品食堂安全意识,提升校园食品食堂安全管理水平。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等各类讲座,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进校园”等各类活动,走进校园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讲卫生、科学膳食的好习惯。
对于校园周边商户,坚持边检查、边培训,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针对校园周边销售高糖高盐食品现象,引导商户优化食品经营品种。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联络群”,推送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升商户守法意识。
(三)关于推广“智慧监管”
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硬件条件。推广“铜陵食安保”微信小程序,鼓励经营者借助小程序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食品安全能力水平。
二、关于“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管”的建议:
(一)关于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
《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其中第六条:“食品摊贩备案实行一地一卡原则,即食品摊贩在一个地点(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第十条:“食品摊贩应当先行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再申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部分食品摊贩为流动摊贩,因其经营地不固定,故无法进行备案管理。
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但是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二百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可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驱离。
(二)关于食品摊贩的卫生管理
食品摊贩经营者如果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经营场所,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开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视情况引导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对其进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指导食品摊贩做好卫生管理等工作,落实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三)关于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市由政府出资为全市公立校园(幼儿园)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需自愿购买。食品摊贩因其本身经营规模小,保险成本较高,故暂时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措施推动保险机构优化模式和险种,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关于“加强对预制菜的监管”的建议:
(一)关于预制菜行业标准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正积极推动预制菜标准的制定发布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将在相关国家标准发布后,做好标准的宣贯,强化标准的实施。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我市实际,加强研究预制菜、冷链物流作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关于预制菜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一是压实预制菜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藏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三是靠前服务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为工作目标开展“证前指导”,按照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对拟申报企业开展提供上门服务,专人跟进落实。四是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关于预制菜产品追溯体系
一是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作用,推动农产品追溯管理从产地环节向流通消费领域推广应用。二是依托铜陵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动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主动加入追溯体系建设之中。三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四、关于“加强对食品外卖的监管”的建议:
(一)关于明确平台责任
一是切实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确保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有实体店经营资格。二是指导入网餐饮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食品安全能力水平。三是通过平台发布《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告知书》和《关于推广“食安封签”的消费提示》,全面推广实施网络订餐环节“食安封签”工作,打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
(二)关于强化配送环节管理
督促指导企业完善送餐员准入机制,全面落实对送餐员身份、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核验、登记、更新及建档工作,严格执行送餐员上岗健康体检制度,未取得健康证,不得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同时,通过持续推广“食安封签”,有效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三)关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消费者在外卖消费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时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节日期间则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建立铜陵市首届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吸纳6名外卖骑手加入,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实行“双向监督”,首届监督员已于今年5月正式上岗,聘期3年。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汪远斌
联系电话:0562-2686695
2025年5月26日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打印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