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成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群众用药安全监管的建议”(10-4-01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建议:
1.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药品注册证书颁发、药品上市及药品生产、批发许可由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准入、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械质量监管。开办零售药店必须符合《安徽省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现场验收标准》,方能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在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方面,近年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邀请省、市专家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门店及单体药店的从业人员开展了多场多层次专题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药品专业知识的宣贯讲解,同时剖析常见问题、主要风险和典型案例,增强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和业务水平,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3.针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品安全水平较低、风险隐患较多的问题,每年制定年度药械化重点监管工作计划,将城乡接合部、农村和偏远地区列为重点区域,将单体药店和个体诊所列为重点对象,将医保高值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疫苗等列为重点品种,将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养护、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重点品种追溯、疫苗储运等列为重点环节,通过持续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整治、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药安乡村专项稽查等各类整治工作,严查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挖案源攻坚一批重大案件。
4.关于药品智慧监管工作,省药监局统一建设了“安徽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包含药品许可备案系统、药品综合监管平台、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药安执法等多个子系统,可以实现药品监管有关数据共享。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在今年3月印发《关 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 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依 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的药品 追溯系统,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 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 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 集应用全覆盖。
二、关于“注重合作强化社会共治”的建议:
一是构建部门协作“一体化”制度体系。我局主动打通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通道,建立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调查、评估认定、双向移送等协作机制,实现移送标准清单化、移送程序规范化,在此基础上,会同省药监局七分局铜陵工作站、公检法部门,以文件形式对“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认定、“无国家药品标准”检验路径确定等进行固化,结合公安部、国家局出台的《药品领域涉刑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细化不同情形涉刑药品检验流程及结果出具,打通“两法衔接”中的堵点。
二是探索行刑衔接“一站式”驻点对接。铜陵市局联合省药监局七分局铜陵工作站、公检法部门成立市级药品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中心,作为全市药品领域联合执法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机构,依托该中心常态化开展药品案件分析研判和实战练兵,提高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借力公安部门大数据平台,聚焦药品非法添加、化妆品禁用物质、药械妆高频敏感词等,共同梳理研判违法犯罪线索;定期召开碰头会,通报联动执法协作和行政、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会商联合查办大要案的措施和意见,研究打击药品安全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等事项;及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案件会商,对证据的采集固定、涉案产品定性等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并达成共识,为案件顺利通过审查起诉进入审判夯实基础。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县区执法大队与公安分局“队局联动”、市场监管所与派出所“所所联动”工作模式,“一站式”对接层层延伸,实现各项工作机制和联合行动落实到最基层,确保联在实处、动出实效,联合执法中心自2023年10月份成立以来,先后对县区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51个疑似品种进行分析、排查,对“瘦身针”“麻膏”等14个品种进行会商,最终对6个品种线索进行立案侦查。
三是“三医联动”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市市场监管、卫健和医保三部门联合印发《铜陵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市按照“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建设原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目标。去年已完成全市18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工作,药品使用单位积极落实问题整改,扩大库房面积,增加空调、阴凉柜、温湿度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改善药品储存条件,药品质量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四是创新建设民生药事服务站。铜陵市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铜陵市委《202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以“安全、规范、便民、惠民”为宗旨,依托零售药店,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个人药物使用档案、健康生活讲堂、中药切片打粉、中药熬胶、医疗器械维修代办等多项规范化服务。民生药事服务站实行“四统一”制度,设置统一的标识、执行统一的操作规范、定制统一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配备统一的科普宣传书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化、个性化的药事服务。通过免费测量血糖血压、药品拆零销售、送药上门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用药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2024年,铜陵市局通过自愿申报、资格审核、公示、聘用等步骤,从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聘任一批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药品安全工作、具备一定综合分析能力的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16名监督员涵盖公安、医保、卫健、人社、工信、检验、物流、外卖八大领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提升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社会监督员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反映药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社会各界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职责,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关于“立足实际普及用药知识”的建议: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药品科普宣传站、民生药事服务站为载体和窗口,通过安全用药月、安全用药大讲堂等活动,积极向全市人民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企业坚守道德底线,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用药环境。
一是常态化开展药械妆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宣传周、5.25爱肤日科普等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宣传药械妆安全监测相关知识,并在各大商业综合体户外屏幕滚动播放科普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分别投放科普宣传推文,联合县区局对部分监测单位分发药品安全知识、小常识手册。向公众普及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知识,凝聚共筑药品安全防线的社会共识。除播放原有视频外,我局还创作《正确处置过期药品》《你知道如何处理过期药吗?》《科学挑选儿童化妆品》等多部科普短视频,制作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立牌,群众通过观看短视频、手机扫描安全用药科普知识立牌上的二维码等,可获取安全用药常识、假劣药鉴别方法等,提高安全用药素养。
二是充分发挥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专业优势为群众普及安全用药常识。全市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和民生药事服务站设置宣传书架,提供多种药品安全知识手册供群众阅读,民生药事服务站还能为购药者提供代客寻药、送药上门、用药指导等多种药学服务。近年来,我局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指导,倡导全市药品从业人员关注“铜都药学”公众号,获取更多安全用药知识资讯,更好为群众普及用药知识服务。
三是通过行风热线栏目科普药品安全知识。我局通过上线行风热线栏目,向公众普及如何区分假劣药、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我市定点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及无害化销毁工作成效、如何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化妆品等内容。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感谢您对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药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任东霞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