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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0030968534/202507-00004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铜陵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0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铜陵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09:2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县区住建局、征收中心,铜陵经开区建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建函﹝202577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5城镇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确保年度计划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25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任务(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025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目标包括:城市危旧房改造、续建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城中村改造5项。县区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进度管理,加强日常调度,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

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4月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目标、改造方式、改造标准、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6月底前完成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100%的目标年底前完成不低于摸底调查结果的 40%D级危旧住房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改造。每月25日前,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录入改造项目进展,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续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列入年度基本建成和竣工率计划的项目,要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录入进展情况,力争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计划的100%,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6月底前完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 50%11月底前完成计划 100%,年底前全面完成。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项目认定书发放率达到 100% 底前已竣工项目分配率要达到 90%以上

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 6月底前完成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计划 100%,年底前全面完成

城中村改造工作:因城中村改造上级政策重大调整,各区结合当地债务空间等实际情况,谋划申请专项债、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围绕6月底前完成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100%的目标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各县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主体,分管住建工作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各县区住建部门、征收部门作为各项工作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谋划申报和统筹推进会同县(区)人社、自规、财政部门分别就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保障方面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落细落实。

三、确保工作台账规范完备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精准报送统计数据。市、县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分配、运行实行台账式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管机制,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县区要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报送要求和统计口径,严格项目库管理、数据提供、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和数据报送。每月20报送的本辖区当月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统计相关表格,须经各县区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确保通报制度健全完善

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率已纳入省对市目标考核市政府继续纳入市对县区目标管理考核2025年,市住建局将继续完善通报点评制度,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