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住建局、征收中心,铜陵经开区建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5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建函﹝2025﹞77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确保年度计划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任务(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025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目标包括:城市危旧房改造、续建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城中村改造5项。各县区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进度管理,加强日常调度,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
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4月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目标、改造方式、改造标准、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6月底前完成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100%的目标,年底前完成不低于摸底调查结果的 40%,D级危旧住房今年内要全部完成改造。每月25日前,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录入改造项目进展,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续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列入年度基本建成和竣工率计划的项目,要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录入进展情况,力争11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计划的100%,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6月底前完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 50%,11月底前完成计划 100%,年底前全面完成。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项目认定书发放率达到 100%。 年底前已竣工项目分配率要达到 90%以上。
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 6月底前完成租赁补贴发放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计划 100%,年底前全面完成。
城中村改造工作:因城中村改造上级政策重大调整,各区结合当地债务空间等实际情况,谋划申请专项债、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围绕6月底前完成计划的 50%,11月底前完成100%的目标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市住建局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调度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各县区政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主体,分管住建工作的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各县区住建部门、征收部门作为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谋划申报和统筹推进,会同县(区)人社、自规、财政部门分别就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保障方面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落细落实。
三、确保工作台账规范完备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精准报送统计数据。市、县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分配、运行实行台账式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管机制,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县区要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报送要求和统计口径,严格项目库管理、数据提供、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和数据报送。每月20日前报送的本辖区当月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统计相关表格,须经各县区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确保通报制度健全完善
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率已纳入省对市目标考核,市政府继续纳入市对县区目标管理考核。2025年,市住建局将继续完善通报点评制度,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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