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9月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高校和国家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协同育人,开辟成长成才特殊通道,教育部根据产业布局和科技创新需求,依托部属高校,在中西部省份布局一批高等研究院。
2023年,我省分皖南、皖北两个片区建设,确定皖南高等研究院设在合肥市和芜湖市,皖北高等研究院设在淮北市和阜阳市,初步形成“1+4+N”的组织框架,随后正式启动安徽高等研究院的实质性建设工作。至年末,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获批,首批遴选合作企业71家,共与省内外39所高校开展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207项。
2024年7月,省教育厅正式启动2025年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8月29日,副市长杨文萍召集市科技局、市教体局等单位商讨高等研究院项目遴选工作,12月13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市教体局关于安徽高等研究院建设及项目遴选工作情况的汇报,正式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遴选等工作。
2024年12月,省政府印发《意见》,对建设安徽高等研究院提出具体意见,并要求各地市、部门、高校根据《意见》明确支持研究院发展相关举措。
二、制定意义与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建设意见,深度融入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工作体系,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院校合作、市场检验的产教融合模式,建设集实践教学、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平台。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到2027年,每年新增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10项以上,新增培养硕士研究生25人左右、博士研究生12人左右。到2035年,集聚一批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高端人才,转化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培育一批优质企业。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2024年12月,市教体局以《意见》为主要依据,在对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基础上,草拟了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安徽省高等研究院意见的具体举措,并与工作专班同为牵头单位的市科技局进行了商讨,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2025年1月22日至2月14日,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2025年3月2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四、总体要求
一方面,确立了贯彻落实《意见》的主要目标,要求深度融入安徽省高等研究院工作体系,逐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院校合作、市场检验的产教融合模式,建设集实践教学、科研攻关、成果转化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平台。另一方面,规划了我市工作的阶段目标,计划到2027年,每年新增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10项以上,新增培养硕士研究生25人左右、博士研究生12人左右,到2035年,集聚一批高水平研发团队和高端人才,转化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培育一批优质企业。
五、主要任务
第一是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明确成立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市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项目遴选推荐、后期落地建设和项目支持保障等重大事项。
第二是构建长效遴选机制。紧扣“申报一批、摸排一批、培养一批”的思路,逐步构建起企业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科研项目质量不断提升、项目遴选途径不断顺畅的遴选机制。
第三是打造优质培养环境。明确以铜陵学院和实践企业为主体,以财政保障为支撑,将管理与服务体现在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全过程中,实现培养环境优质、学习实践满意、留铜意愿增加。
第四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明确要求加强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园区等的衔接合作,常态化开展“成果发现—评价—熟化—产业化”工作,促进联合科研成果在铜转化。
第五是带动本地高校建设。坚持政校企联动、校企共建、校校合作,积极争取省内外高水平大学深度参与铜陵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支持本地高校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师资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以此提升我市高校建设水平。
六、工作保障
第一是机制保障。要求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统筹推进,明确安徽高等研究院铜陵市工作专班主体责任,构建由工作专班负责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部门合作、执行政策部署的工作机制。
第二是条件保障。明确了根据项目落户企业属地,各级财政按照项目遴选数目、研究生培养规模给予经费支持,并列入年度预算,不足部分可在各级人才经费和教育费附加中予以安排。明确设立科研实践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博士5000元/月/生、全日制硕士3000元/月/生,并根据学制及考核结果,以政府奖学金形式给予激励。
第三是成果保障。积极争取全国高校导师带技术、带人才、带项目来铜转移转化、创办企业。引导各类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统筹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保障项目实施。
解读机关: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部门:职成教科
联系方式:0562-283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