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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铜陵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3
有效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23 09:1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出台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认定保障对象、确定保障范围、核定保障金额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调整我市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更好地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

二、制定依据

安徽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低保标准根据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区分城乡分别确定。原则上,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50%确定”;各地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上年度。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确定”。根据上述规定,综合考虑本地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等客观情况,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研究确定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三、主要内容

1.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35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73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58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005 

四、执行时间

以上标准自20257月执行。

五、保障措施

新标准实施后,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时发放。

六、咨询途径

如有疑问,可向市、县区民政局咨询,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 0562-2882772;

枞阳县民政局: 0562-3229112;

铜官区民政局: 0562-2201015;

义安区民政局: 0562-8827802;

郊区民政局: 0562-289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