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我市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全市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央和省等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冬春救助。
2.冬春救助未因户施策。
3.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
4.救助方案不明确。
5.采购手续不规范。
6.合同签订不规范。
7.未按规定移交资产。
二、审计建议
1.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规范洪涝、干旱灾害救灾资金使用,为救灾各项政策的落实把好关。
2.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救灾资金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让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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