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11月份工作计划
一、2025年11月份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1)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持续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内容,安排年轻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授课并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开门教育进社区活动,征求基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2)强化宣传工作。按照《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百日行动”活动方案》和10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换享市集、体验日、讲师团培训等系列活动。(3)做好其他工作。开展第三季度生活垃圾分类督查工作。实地督查市直部门单位及市辖三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公车管理处置,常态化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1.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做好12319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及回复工作。二是做好数字化大厅案件受理、派遣相关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窨井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巡检工作,督促相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理病害窨井,确保窨井设施的正常使用,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四是推进中心平台系统等保测评工作。
2.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工作,对全市重点区域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开展共享单车考核工作,随机抽查全市范围内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对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3.打造最干净社区(镇、办)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最干净社区”存在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努力推进“最干净社区(镇、办)”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二是持续做好信息采集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传统采集模式向智慧城管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问题的整改率。三是开展市容秩序巡查。督促指导辖区城管局,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持续对随意占道摆放、占道洗车修车、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乱张贴小广告、乱搭乱建等现象,开展常态长效的专项整治,促进城市环境整体提升。四是认真谋划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检查,随机开展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立行立改。
4.日常城市管理督查工作。一是配合局执法督察科、市容科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房屋安全排查、渣土运输审核、户外广告审核检查、“夜市摊群点”规范管理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完善与县区城管工作衔接机制,保障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5.“城市管理进小区”工作。一是指导督促各县区认真对照计划方案,结合部门职责与小区不同实际,组织进驻人员认真开展督查巡查与问题收集汇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尽责,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小区的人居品质。二是指导督促各县区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推开“城市管理进小区”工作,力争在11月底基本实现“城市管理进小区”全覆盖。
(三)持续做好城乡卫生治理
1.规范生活垃圾外运工作。继续开展市辖区生活垃圾外运处置工作,加大生活垃圾外运处置力度,确保市辖区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和渣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对铜陵市隆中环保有限公司、铜陵市海螺生活垃圾焚烧厂、枞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枞阳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常态化督促县区做好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工作。结合省厅实施方案,按照我市实际情况细化我市保障环卫工人工资实施方案,常态化对各县区环卫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排,并每月通过实地检查、台账抽查等方式核查每月环卫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4.持续推进生产经营性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每周道路作业暗访等工作机制,对各县区、经开区环卫领域生产经营性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因监管失职、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落实省住建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整治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确保准确、及时。对照乡村振兴考核“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指标,督促各县区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推动行政村监督员队伍设立和履职。开展农村便民服务牌监督电话畅通情况专项抽查,压实基层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责任。
6.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转运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中转站日常运行维护工作,重点关注站内外卫生、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异味、噪声等环境问题。二是根据海螺停产检修计划,做好生活垃圾外运调度工作,动态调整转运计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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