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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733033993F/202510-00033 组配分类: 失业保险
发布机构: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
名称: 我市失业保险金再调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30
有效性: 有效
我市失业保险金再调标
发布时间:2025-10-30 11:50 来源: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32号)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20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20元。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的计发基数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因此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也作相应调整,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85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88元(最低工资标准2320*90%)。本次调标从2025年10月1起执行。

目前铜陵市有2650名失业人员按新标准享受待遇。

 

 

铜陵市社保中心

2025.10.30